經濟部:禁止發電業無法有效減少PM2.5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15 19:29
雲林等六縣市將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經濟部工業局表示,目前發電廠都符合限行環保法規,而且台灣PM2.5的來源大多來自境外,如果只單獨禁止工廠、發電廠使用生煤及石油焦,仍無法有效避免PM2.5的產生。(馮建棨報導)
面對雲林等六縣市簽署要求禁燒「石油焦、生煤」等原料,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蕭振榮表示,台灣是缺乏能源的國家,且能源大多仰賴進口,只要任何一種能源價格波動,都會影響我國電力配置。而現在各發電廠都符合環保法規,不應從禁止源頭來達到減少空氣汙染。
蕭振榮指出,現在PM2.5的汙染來源,主要是境外移入占30%、營建與道路揚塵占26%、交通運輸17% 工業製造業12%,發電業占百分之4點多,若單以現在的資料研判,若單獨禁止製造業與發電業是無法全面減少pm2.5的產生。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吳玉珍表示,台塑麥寮發電廠及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都屬於「能源供應事業」,都是依「能源管理法」來設置,且這些電廠都通過環保署環評審查並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後,依電業法相關規定核准設置。目前各機組都依環保法規相關排放規定運轉,如果六縣市以「地方自治條例」規定禁止使用生煤,恐影響合法設置廠家之權益,進而影響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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