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1435-TW)、樂士(1529-TW)原本因無法如期繳交財報,原本7日即將停止買賣,但兩家公司及時繳交財報,經證交所審閱後,免除停止買賣交易。證交所表示,中福、樂士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0年度財務報告,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原定7日起停止中福、樂士股票交易。但兩家公司在停止買賣前,已經補交財報且經證交所形式審閱後,因此公告免除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