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寶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子公司光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釋股作業暨放棄認購全部或部分現金增資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01 14:35
第48款
1.事實發生日:111/04/01
2.發生緣由:
為配合子公司”光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林公司)”營運發展、吸引及
留任專業人才暨整合外部資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本公司得於
分割基準日變更登記完成日起,於光林公司一次或分次辦理釋股或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
,本公司得放棄認購全部或部分股份,並送本公司股東會進行決議。
3.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內容:
一、現金增資發行股數除依法保留10%至15% 由光林公司員工認購外,屬於本公司按
持股比例得認購之股數,本公司得放棄認購全部或部分比例並優先洽本公司全體股東
認購,俟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再由光林公司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前述本公司股東得認購之股數係以最近一次本公司
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得認購時之持股比例計算。
二、辦理釋股作業而處分光林公司股份時,釋股對象以本公司全體股東為優先,
並按最近一次本公司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得認購之股數。
嗣後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
三、為維持本公司對光林公司之控制力,辦理上述現金增資及對外釋股作業後,
本公司對光林公司之持股比例仍應高於60%。擬提請本公司股東會同意本公司得
於光林公司分割增資變更登記完成日起一次或分次執行上述現金增資與對外釋股
作業。
4.出售對象:不適用
5.交易價格:不適用
6.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不適用
7.放棄現金增資之決定方式:送請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股東會議通過後,
授權本公司董事會全權處理釋股或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8.合理性說明:光林公司釋股及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將不低於光林公司最近一期
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並洽外部獨立專家出具鑑價報告做為股權價值評價依據。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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