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碁: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8 16:0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28號(洛碁大飯店南港館一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110年度累積虧損達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5)修訂「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一席。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東,得以書面向本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a)受理提案期間及方式:民國111年4月12日起至111年4月21日止受理,依規定註明
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於111年4月21日下午五時前,
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寄達或送達受理提案處
所。
(b)受理提案處所:洛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69號3樓),
電話:02-25620018
(c)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毋庸再
送董事會審查。
(2)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期間:自民國111年05月24日至111年06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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