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3 23:28
第44款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1/03/23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張家誠 / 台灣新光保全(股)公司會計部副課長。
(2)獨立董事:劉慧啟 / 台塑生醫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3)獨立董事:吳佳蓉 / 莊正法律事務所律師。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審計委員會:
I.吳佳蓉獨董:本案110年度本公司盈餘分配案,鑒於公司110年度在疫情相對嚴峻
影響下,仍然能夠獲利高於109年度,考量近期以來升息、通膨的狀況,個人認
為更應該積極回饋股東支持,今年度擬發放之現金股利應高於去年的2.3元為妥
,因此本人對110年度盈餘分配每股2.1元表示異議。
II.劉慧啟獨董:未分配盈餘為股東權益,應分配予股東,公司獲利增加、帳上現
金高,未分配盈餘也增加,加上公司短期並無重大投資,本盈餘分派案應再予
考量以符合股東期待。本席附議。
III.張家誠獨董:本席附議。
(2)董事會:
I.吳佳蓉獨董:同審計委員會的反對意見。
II.劉慧啟獨董:同審計委員會的反對意見。
III.張家誠獨董:經過董事長說明公司的考量後表示同意。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審計委員會決議:本案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
(2)董事會決議: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表決,6席董事贊成,3席董事反對,本案經全體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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