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茂: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訂價相關事宜(補充私募對象及應敘明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2 15:34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範圍,應募人及其與本公司間關係為
泓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致允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致軒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鍾育霖先生-非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鍾欣倍小姐-非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法人應募人之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及與公司之關係:
泓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與本公司關係
高承本(70%):本公司董事長
高悅華(10%):本公司董事長之血親
高嘉佑(10%):本公司董事長之血親
高承鼎(10%):本公司董事長之血親
致允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與本公司關係
陳思穎(98.24%):無
賽席爾商Liuprimor-Dium Group Inc.(1.76%):無
致軒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劉致緯(98.24%):無
賽席爾商Lainc Group Inc.(1.76%):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2,047,920股
5.得私募額度:2,047,920股之額度內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之參考價格
以下列二者中較高者之為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各為新台幣15.2元、
15.2元、15.2元)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為15.2元。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2.87元。
(3)本次參考價格為15.2元,為兼顧長期支持、投資本公司之
股東利益,故本次私募價格為每股25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用以對外轉投資,充實營運資金或轉投資。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應產業發展及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且礙於時效,亦恐難迅速挹注所
需資金。再者,考量降低籌資成本,為避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且於
短期內順利取得所需資金,故擬辦理私募,以提高公司籌資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03/11
11.參考價格:15.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
已發行股份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除符合該條文
之特定情形外,自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自交付日起
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得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
普通股掛牌上市。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限為111年03月11日
起15日內(日曆日),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另有關私募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擬授權由董事長全權辦理。
(3)原3/11董事會決議私募對象何佳璟先生,經董事長核可暨全體董事同意,
變更為鍾育霖先生及鍾欣倍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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