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公告變更本公司106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償還資金來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2 15:38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3/22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發行106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總面額新臺幣5,000,000仟元整,
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3月24日證櫃債字第10600053121號函
申報生效。
(2)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
變更前述普通公司償還資金來源,由原來之「由本公司自有資金、營業收入、
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工具籌資」支應,擬變更為由「由本公司銀行借款、
發行商業本票或發行公司債支應」支應。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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