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遠: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視金融市場狀況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5 17:22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5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提請本年度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視當時金融市場狀況,於普通股
不超過50,000仟股額度內,採擇一或搭配方式,一次或分次依下列原則辦理國
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因應策略聯盟發展或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銀行借款或購
置生產相關設備或轉投資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惟目前仍
無具體方案。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經股東常會通過後,
公募或私募普通股之發行計畫、發行條件、數量、價格、金額、資金用途、計
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包括依
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市場狀況及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者,或本案其他未盡事
宜,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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