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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潤:新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補充公告現金增資委託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銀行相關資訊暨現金增資認股價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03 15:00


壹、本公司於110年12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3,45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金額新臺幣134,5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932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新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二)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三)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四)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五)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六)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七)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八)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九)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十)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 (十一)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 (十二)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十三)I501010產品設計業。 (十四)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1,500,000,000元整,分為1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365,361,290元,分為136,536,129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09號7樓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並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87年3月25日訂立,109年6月23日第23次修訂。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3,45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1,345,000股由該公司員工承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1,345,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10,76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三)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24.5元。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為因應客觀環境需予修正或變更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499,861,290元整,分為149,986,129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十、增資計畫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十一、股票過戶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臺灣土地銀行桃園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十四、股款存儲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桃興分行。 十五、股款繳納日期: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自111年3月23日起至111年4月1日,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逾期未繳納股款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十六、主辦承銷機構: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規定函送相關單位外,另備置於本公司以供查閱索取方式:請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及下載。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參、茲訂定111年3月17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規定自111年3月13日起至111年3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1年3月11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1年3月1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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