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23 16:55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自由廣場會議中心(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2樓
國際演藝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及財務概況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0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報告。
(3)報告本公司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
(4)報告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
(5)報告本公司110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6)報告本公司110年度無擔保公司債發行情形。
(7)報告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10年度決算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發行本公司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舉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第十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2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11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惟股東
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該
提案不予列入。
(二)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均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及獨立董事應選名
額;董事會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提名董事候選人
名單時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惟獨立董事被提名人選應檢
附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第1項、
第3條、第4條之文件及其他證明文件具體要求。
(三)凡欲辦理提案與董事及獨立董事提名之股東,於111年3月18日起至111年
3月28日止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或身分證字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
鑑或簽名後,親自(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
前,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或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
件寄送)送達本公司企業理財暨股務處(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18號
,電話:02-77201888)。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及提名資料,送交本公司
董事會審核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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