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金:本公司公告自民國111年度起改變投資性不動產之會計政策,已獲主管機關函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11 18:00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 不適用
2.變動之性質:變更會計政策
3.變動之理由: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會計政策由成本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模式。
4.會計政策變動追溯適用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預計影響數:
對民國110年1月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投資性不動產增加67,312仟元,遞延
所得稅資產增加29,315仟元,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18,365仟元,淨值增加78,262仟
元。
對民國110年12月3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投資性不動產增加47,214仟元,
不動產及設備增加25,849仟元,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29,872仟元,遞延所得稅負債
增加17,350仟元,淨值增加85,585仟元。
5.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民國110年1月1日增加78,262仟元
6.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政策變動如何
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無
7.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簽證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
響表示之意見:無
8.簽證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會計師依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第六條規定,就本公司會計政策變動相關資料進行逐項分析,分析結果尚屬允
當合理。
9.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無
10.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民國110年12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民國111年度變更
投資性不產之後續衡量方式,後續將依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金管會111年2月11日金管銀控字第1100236036號函回
覆,因本公司本身未持有投資性不動產,惟合併報表內持有投資性不動產之子公
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日盛國際商業銀行,已分別依所屬業別之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規定,向金管會申請並獲核准,故本公司尚無須依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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