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代子公司誼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經理人兼任及競業禁止排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22 15:36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0/11/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龔裕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母公司台灣新光保全合併財務報告之母子公司範圍內,
得兼任經理人及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32條及29條規定,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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