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特:代重要子公司宜錦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19 14:32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12/24
3.股東會召開時間:上午十時三十分
4.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東區園區二路15號(會議室)
5.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本公司原發布之重大訊息,重大訊息日期(x月x日):
110/05/14
6.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實體並以視訊輔助,請擇一):實體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最後過戶日為110年11月24日,
停止股票過戶期間自110年11月25日起至110年12月24日止。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10年11月24日下午4時30分前
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100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最後過戶
日郵戳日期為憑。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
公司擬訂於110年11月20日起至110年11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
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0年11月29日16時前寄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
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郵寄者以
送達日為憑。
受理方式:書面。
受理處所:宜錦科技財務處,新竹市東區力行一路10-1號
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者。
3.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令規定辦理,如因疫情影響
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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