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興昌:110/11/14重訊特貿三「南基地南側」最優申請人「智匯方舟合作聯盟」補充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15 11:20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0/11/1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城建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0/11/1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國城建設(股)公司,都市更新事業執行,出資比例55%
(領銜公司);高興昌鋼鐵(股)公司,合作投資股東,出資比例45%。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內容不得變更,否則本合作聯盟即喪失該案申請人資格。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本合作聯盟獲選為本案最案最優申請人後依出資比例
與相關規定組成專案公司,與主辦機關簽訂本案相關契約,辦理相關工作。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任何由領銜公司之通知,均視為本合作聯盟全體
之行為。主辦機關對領銜公司之通知,與對本合作聯盟所有成員之通知具同等?力。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暫時無重大影響
10.具體目的:增加本公司未來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待各項內容明確再依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等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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