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開:有關證交所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0-15 19:10
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0/10/1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本公司前因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
報告,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經列
為變更交易在案。嗣查本公司110年10月14日發生存款不足之金融機構退票情事,核有
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9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
自110年10月18日起,對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
價交易方式。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式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0/10/18
5.因應措施:110/10/15接獲通知,目前本公司已與相關人士協商上開票款完畢,相關人士
同意緩償,並於110/10/18換票完畢。
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前因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營運,前函請中央銀行協助寬延
退票處理事宜,業經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所同意辦理在案。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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