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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通膨 金管會擬提高金融消費評議額度 調幅達兩成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1-08-05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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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通膨 金管會擬提高金融消費評議給付金額。(鉅亨網資料照)

為確保金融消費爭議可迅速有效解決,金保法設立評議決定一定額度的機制,金管會今 (5) 日宣布,因應通膨,將提高金保法一定額度金額,調幅達兩成,以強化對金融消費者保護。

金管會表示,金保法設有評議決定一定額度的機制,2011 年 12 月 30 日首次公告一定額度施行迄今已 10 年,參酌國內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國外做法,並衡平考量消費者權益維護與對訴訟權的限制,因此擬酌予提高一定額度金額,以強化對金融消費者保護。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該會已研擬調高金保法第 29 條第 2 項一定額度的金額,依爭議類型將新臺幣 100 萬元 (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財產保險給付、人身保險給付及投資型保險商品) 調高至 120 萬元;10 萬元 (非投資型融商品或服務、多次給付型醫療保險金給付及非屬保險給付爭議) 調高至 12 萬元,將於近日內預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所謂金保法評議決定一定額度的機制,金管會說明,即金融業者簽訂「書面同意」,表明願意適用金保法的爭議處理程序者,評議決定給付金額在一定額度以下應予接受,相對人 (消費者) 如果也同意接受,評議決定成立,有拘束雙方當事人的效力,並於送法院核可後,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此修正草案將在近日內預告 30 天,以徵求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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