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錩: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4-26 15:40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0/04/26
2.公司名稱:建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90365815號函指示辦理。
6.因應措施:(1)海安建錩已於110年3月收回資金貸與昆山藍柏萬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人民幣280萬元,截至110年海安建錩資金貸與昆山藍柏萬已未超限。
(2)海安建錩已於110年3月收回資金貸與天津建昌金屬有限公司人民幣1,900萬元,
已無違反金管證審字第1090365815號函示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
第6條短期資金融通之期限為一年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第五條
資金貸與限額相關規定。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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