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臺:109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案,若未於到期日110年6月9日前募足股款,將予以撤銷。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0/03/1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9/06/10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109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不超過40,000,000股額度內,辦理
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
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2)本公司109年度營收顯著成長,全年度已轉虧為盈,預期未來幾年可持續成長
獲利,屆時亦有機會對外募資。110/03/16董事會決議,若本次私募現金增資
未於到期日110年6月9日前募足股款,該次私募現金增資額度予以撤銷。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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