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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好玩家*: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相關事項公告(補充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7-15 19:40

壹、本公司於109年5月28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228,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45,600,00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6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7331號函核准在案;並經新北市政府109年7月 3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98046518號函核准登記在案,「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7月10日證櫃審字第1090008011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2.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3.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4.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5.I501010產品設計業 6.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7.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8.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9.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0.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11.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12.F401010國際貿易業 13.H202010創業投資業 14.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15.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 16.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 17.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18.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 19.I102010投資顧問業 20.I103060管理顧問業 21.IZ12010人力派遣業 22.J303010雜誌(期刊)出版業 23.J304010圖書出版業 24.J305010有聲出版業 25.J399010軟體出版業 26.J399990其他出版業 27.J601010藝文服務業 28.J602010演藝活動業 29.JD01010工商徵信服務業 30.JZ99050仲介服務業 3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85,000,000元,分為57,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76號8樓之3。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5至9人,其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9年4月15日,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109年5月28日。 七、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額新台幣228,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計45,600,000股。 2.減資比率:為80%。 3.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係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1,000股換發200股,即每1,000股減少800股。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4.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八、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7,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計11,400,000股。 九、減少資本用途:為彌補累積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 參、本次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基準日:民國109年6月23日。 (二)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民國109年7月27日。 (三)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自民國109年7月28日至109年8月3日止。 (四)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9年7月29日。 (五)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9年7月30日至109年8月3日止。 (六)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民國109年8月3日。 (七)新股票開始登錄興櫃買賣暨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9年8月4日。 (八)自新股票登錄興櫃買賣之日起,原登錄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伍、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本次減資後興櫃掛牌買賣之新股,係以無實體方式發行,採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前往往來證券商開立帳戶,以利辦理登錄及交付作業。 股東應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1.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持有之全部舊股票、換發新股申請書、未領股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持有之全部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交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印鑑及填妥資料之印鑑卡乙張,辦理過戶後並填妥換發新股申請書、未領股票領取單辦理換發。 3.若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辦理換發事宜。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6.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89-2999。 陸、本作業計劃已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報減資換股計劃,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業務規則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柒、減資換發新股作業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及其他等因素,以致需調整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畫書」相關時程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之。 捌、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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