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方案出爐〉三倍券直接捐贈做公益 財部:明年報稅可列舉3000元扣除額抵稅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20-06-03 21:56
「振興三倍券」不只可換到三倍的消費效果,如果選擇直接捐贈「振興三倍券」給慈善公益單位也有三倍的節稅效益,財政部表示,民眾花 1000 元換價值 3000 元的三倍券,可列報 3000 元的捐贈扣除額。
行政院日前宣布推出「振興三倍券」除可用來消費刺激內需、振興經濟,也可用來捐給慈善公益團體,而如果選擇捐贈「振興三倍券」,明年 5 月申報綜所稅列舉捐贈扣除額,到底能扣抵實際支出的 1000 元,還是換到的「振興三倍券」實際價值 3000 元?
財政部對此表示,民眾如果直接將「振興三倍券」捐給慈善單位,雖然實際支出只有 1000 元,但因「振興三倍券」實際價值有 3000 元,因此根據規定,可列舉 3000 元的扣除額。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民眾是拿「振興三倍券」購買物資捐贈給慈善單位,則需以買入「振興三倍券」金額列舉扣除額,也就是明年申報綜所稅只能列舉 1000 元的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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