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看世界〉月球資源成國際新戰場?
鉅亨網編譯劉祥航 綜合報導 2020-05-30 14:30
美國航空暨太空總署 (NASA) 5 月發布了重返月球的阿提米絲計畫 (Artemis program),並且公布一項《阿提米絲協議 (Artemis Accords)》,希望做為未來開發月球資源的法律框架。
依據 NASA 在官方網站的解釋,阿提米絲協議是根據 1967 年的《外太空條約》(Outer Space Treaty) 擬定,目的是在月球建立安全透明的環境,促進人類在月球進行科學研究及商業活動的合作。
NASA 希望俄羅斯、中國等航太大國能夠參與此一協議,以利未來月球的開發。但俄羅斯已經直言不會簽署,俄羅斯聯邦太空總署 Dmitry Rogozin 表示,此一新協議繞過聯合國及北約,如同列強侵略月球。
他說:「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接受任何私有化月球的企圖,這不合法,也違背國際法。」
美國想主導資源使用協議
美國正重新展開太空計畫,依美國總統川普去年提出的購想,要在 2024 年重返月球,NASA 的阿提米絲計畫,預計在 2024 年將 1 名女性及 1 名男性送上月球,並與多家科技公司商談合作事宜。
NASA 所提合作協議的重點,希望能夠建立圍繞未來月球基地的安全地帶 (safety zones),以防止到敵對國家或鄰近公司的「有害干擾」。
換言之,他們希望讓潛在月球探險者到達後,可以擁有自行工作的空間,不受其他國家的干擾,確保各國能開採並利用他們在月球上發現的資源。這是允許 NASA 承包商將月球的水冰轉換成火箭燃料,或開採月球礦物以建造登陸設備的關鍵要素。
NASA 局長 Jim Bridenstine 表示,這是在《外太空條約》的架構下,所提出的合作框架,根據《外太空條約》,太空資源應用於和平而非軍事用途。
NASA 認為,《外太空條約》所制定的原則過於含混,需要進一步的協議來幫助此一原則實現。
美國國會於 2015 年通過了一項法律,允許公司擁有在外太空開採得到的資源,但國際社會不存在此類法律,美國希望協同各國制定類似的國家法律,以約束各民間企業的太空業務。
Bridenstine 指出,如果無法讓私人企業獲得資源,他們為什麼要冒巨大的風險經營業務?因此,這類的措施將可真正幫助推進太空發展。
刻意跳過國際組織?
相較之下,俄羅斯認為,美國在制定相關措施的初期,就將俄羅斯排除在太空探索協議的早期談判之外,這就像美國在中東的外交政策。
Rogozin 在推特上發文表示,無論是月球還是伊拉克,入侵的原則都是相同的。美國先創建一個基於意願的聯盟,然後根據此進行侵略。
中國並未立場鮮明地表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發給《路透》一份聲明,表示中國願意在月球探測方面與各方合作,為建立人類共同未來的社區做出更大的貢獻。
誰有權制定「安全地帶」?
「安全地帶」的設立,雖然目的是在鼓勵協調,卻也引來是否符合《外太空條約》的質疑,因為「安全地帶」形同在月球上畫分勢力範圍,但《外太空條約》上明定,月球及其他天體,不可透過使用或占領,以及其他形式,而可主張主權。
Bridenstine 則認為,這不違反條約,安全地帶並不是領土,是為了合作而產生,其大小將根據各自的性質而有所不同,原則就是「我會遠離你的路,你會遠離我的路,我們都可以在這個領域開展業務。」
加拿大 McGill 大學航太法學助理教授 Ram Jakhu 表示,安全地帶是必要的,但該由誰來決定其大小?而且這一做法也可能遭到濫用。
NASA 國際關係副局長 Mike Gold 認為,各國在月球資源的開採上進行協調,對於任何負責任的航太國家都不應形成問題。
NASA 想盡早達成協議
雖然交由國際共同制定,似乎是一條更加依循常規之路,但美國認為,此一過程可能很慢,而 NASA 要在 2024 年就立足月球,展望火星,因此更有迫切的需求。
Secure World Foundation 太空法律顧問 Christopher Johnson 表示,《外太空條約》實在過於含糊,美國希望登上月球,並使用其資源,因而更希望以各國協議的方式來達成此一目的。
NASA 表示,他們希望能有更多國家參與協議,協議會有透明度,也有報告,因此將以非常清晰的方式展開,以實現更多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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