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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將面臨LIBOR退場風險 央行提三個因應方向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20-02-2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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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央行總裁楊金龍。(鉅亨網資料照)

英國金融監理局將於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規定會員銀行須提供 LIBOR 報價,也就是 LIBOR 可能在 2021 年底退場,面對 LIBOR 退場風險,台灣央行今 (25) 日提三個方向,籲請金融機構審慎因應。

央行指出,由於目前全球金融商品主要以 LIBOR 作為訂價基準指標,包括衍生性金融商品、企業貸款、浮動利率債券和證券化產品等,因此,與金管會籲請金融機構審慎評估相關影響。

央行表示,第一,金融機構應尋求替代利率指標,研擬轉換計畫,目前 LIBOR 5 種報價幣別 (美元、歐元英鎊日圓瑞士法郎) 的各貨幣主管機關,已提出可供轉換基準指標,以利市場參與者應用。

第二,央行建議,檢視現行以 LIBOR 為訂價指標的存續契約,積極與可能受影響的客戶和交易對手溝通,協商相關合約修改。

第三,辨識 LIBOR 停用和轉換可能造成的風險,包括對業務流程、會計及稅務作業、風險性資產與資本計提模型、資訊系統等影響,央行建議,訂定調整方案並定期檢視。

央行為使未來國內相關金融商品契約可順利轉換,並協助金融機構採取因應措施和控管風險,已與金管會達成共識,由銀行公會組成工作小組研擬相關因應措施,並進行宣導與提醒金融機構注意 LIBOR 可能退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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