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判決高通具壟斷事實 高通上訴
鉅亨網編譯張博翔 2020-02-14 19:20
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對晶片大廠高通 (QCOM-US) 所提出的反壟斷案中周四 (13 日) 結果出爐,最後判決美國政府勝訴,高通具壟斷事實,然而引發了高通方面法律團隊對聯邦貿易委員會反壟斷案理由的質疑。
主要起始於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2017 年對美國法院提出高通的涉嫌壟斷案,FTC 表示,高通向手機業者收取額外專利費用,除了扼殺產業競爭力外,對消費者權益也將造成傷害。
其中,高通主要提供手機和其他設備的無線通訊晶片等產品,其中相關專利佔了高通大部分利潤。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向法院指出,高通向手機業者收取過多的額外費用,且手機業者必須簽署過後才能獲得高通的晶片;而手機業者因為擔心失去高通晶片貨源因而無法與高通在談判中挑戰專利價格。
對此,高通法律團隊承認,現階段高通的確是一家壟斷企業,但辯稱高通沒有違反法律,其表示晶片品質就比競爭對手更佳,對於 FTC 的指控抱持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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