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質詢〉杜絕公益信託成避稅工具 財政部擬修法訂定公益支出比率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9-25 15:33
為避免公益信託成為財團避稅工具,財政部主張公益信託應比照財團法人,須要有 60% 孳息用於公益支出才能享有稅率優惠,但法務部對財政部訂定一定支出比率仍有疑義,財政部長蘇建榮說,後續將與法務部溝通,討論對公益信託是否也有支出比重要求。
公益信託是指根據信託法,以慈善、文化或學術等目的設立的信託組織,可享有遺贈稅、所得稅等租稅優惠,名下房屋直接使用還可享有房屋稅免稅優惠,捐贈公益信託可不計入遺產或贈與總額;此外,不論是個人營利事業成立或是捐贈公益信託都可列捐贈扣除。
先前有企業遭踢爆名下公益信託資產規模龐大,但慈善支出卻偏低,遭質疑有假借公益信託之名行避稅之嫌,但目前信託法規,對於公益信託組織未履行公益應盡責任者,卻缺乏相關機制取消其稅率優惠,外界擔憂公益信託恐成避稅新工具。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表示,目前公益信託並未對相關支出比例有明確規範,應檢討相關租稅優惠,才能真正落實公益目的。
財政部官員對此回應,財政部曾向法務部建議,公益信託免稅標準應該比照財團法人,也就是須將 6 成以上孳息收入用於公益,否則應廢止其登記。但官員也坦言,法務部認為公益信託比照財團法人免稅標準會有監理實務上的困難,兩部會對於監管機制尚無共識,還需要再溝通。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信託法草案修正日前已經完成預告,待意見蒐集整理後,預估 10 月可呈報行政院審查,但因本會期適逢預算會期,因此是否能在本會期完成修法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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