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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翔耀實業: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本公司提起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6-12 17:40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英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翔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廖志銘、廖陳瑞玉、陳秀吉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重附民字第8號

4.事實發生日:108/06/1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件被告廖志銘、廖陳瑞玉、陳秀吉被訴100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違反證券

交易法等案件,關於原告聲明被告廖志銘、廖陳瑞玉、陳秀吉共同侵占原告公司款

項達201,573,857 元部分,均業經桃園地方法院於民國108年5月22日判決無罪在案。

上列被告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100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

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請律師研議因應方案,維護公司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於108/06/12收到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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