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達: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5-06 16:4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06
2.減資緣由:
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
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7,200千元
4.消除股份:720千股
5.減資比率:0.14%
6.減資後股本:519,431千股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10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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