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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質詢〉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出爐 財政部估每年稅收貢獻上看600億元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4-2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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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蘇建榮(左)、金管會副主委張傳章(右)。(鉅亨網記者郭幸宜攝)

行政院日前通過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有條件的給予海外匯回資金租稅優惠,財政部預估,專法通過後前兩年可望吸引 2600 億元資金回流,預估最高可貢獻國庫 600 億元稅收。

財政部今 (22) 日赴立法院財委會報告「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立委關切專法上路後,可吸引多少海外資金回流?可貢獻國庫多少稅收?

財政部長蘇建榮答詢時說,財政部評估第一年至少可吸引 1300 億元回流,兩年可望吸引 2600 億元資金回台,專法上路後,預估每年可望吸引 8900 億元資金匯回。

稅收部分,財政部評估,台商資金回流少則貢獻 30 億元稅收,好一點的話,每年貢獻國庫稅收最高可望上看 600 億元。

根據日前公布的「境外資金回台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海外資金匯回第一年可享 8% 優惠稅率、第二年稅率 10%,採取先課稅後退款方式,在期限內完成指定產業實質投資,可申請退回 50% 稅款,也就是第一年稅率可降低至 4%、第二年稅率可降低 5%。

但為避免資金趁機回台炒作不動產,專法也設訂但書規定,其中 70% 必須用於實質投資、25% 可用來投資金融商品、另有 5% 可自行運用;在金融商品部分,官員表示,可用來投資台外幣存款或保險,但不可用來投資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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