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家族股權實質受益人 顧立雄農曆年後將找金控大股東喝咖啡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1-29 21:32
新光人壽遭金管會查獲,疑似以「先買進後賣出」新紡股票介入該公司的經營權,遭金管會開罰 600 萬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為了讓家族掌控股權與更加透明,希望家族、大股東能主動確實申報所的投資公司與股權架構,以釐清最終受益人,預計農曆年後將找家族金控的大股東溝通。
針對新壽疑似透過規避法令介入上市櫃公司經營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 (29) 日出席華南銀行 100 周年行慶,會後受訪時針對金融業關係人交易認定的監理方式作上述表示。
根據金管會金檢報告,新壽在 2016 年 3 月到 2017 年 3 月期間,透過盤後鉅額交易將新紡股票賣給新光醫院與 2 家具「實質關係人的」的公司,等到 2017 年 5 月新紡改選後,於 2017 年 7 月買回新紡股票。
由於新壽是在新紡改選前將持有的新紡股票賣給新光醫院,選後再買回持股,遭金管會認定有違反保險法 146 條之 1「保險業不得行使被投資公司的表決權」,遭金管會認定違反規定。
顧立雄表示,目前仍有很多金融業在董事會與經營階層的結構上,尚未完全透明化,主要是因為法規對於同一關係人是採「形式上認定」,有些經營管理階層甚至透過成立紙上公司,控制公司經營權,但最終受益人是誰未必清楚,而這也讓關係人交易容易淪為形式。
顧立雄指出,新壽透過「賣出又買回」的方式操作,因看不出來是同一關係人,因此看不出有規避的可能性,但如果透過釐清實質受益人,就能讓金融業股權更加透明化,如此不必透過實地查核,就能透過場外監督檢視業者是否有規避動作。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希望透過新壽的案例讓市場了解,主管機關不允許保險業以此方式規避法規介入經營權,而就金管會了解,至今尚未發現有其他保險業有類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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