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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台新投信】台新MSCI中國正2 1/08重磅登場

台新投信 2019-01-07 12:12

國際指數公司 MSCI 明晟再度與台新投信合作,繼台新 MSCI 中國 ETF(00703) 之後,將於 1/8 募集台新 MSCI 中國正二 (00766L),提供投資人布局中國更多樣的選擇。本周美國將派代表團赴北京進行磋商,一月中旬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劉鶚將訪美,中美貿易的談判進度將是陸股表現的重要指標。

台新 MSCI 中國 ETF 追蹤指數為 MSCI 中國指數,該指數被 MSCI 視為旗艦指數之一,主要收納 H 股、A 股、B 股、紅籌股與陸企在美國發行的 ADRs 中具代表性的中大型股票,從 2018 年將 A 股納入之後,成為涵蓋境內外中國企業的代表性指數。同時也是最多國際 ETF 發行公司採用的追蹤指數,包括安碩 (iShares)、匯豐、x-trackers 等等,現在國人想要投資中國 ETF,不需要透過海外券商或複委託,直接就可以申購台新 MSCI 中國 ETF。

台新投信再度推出台新 MSCI 中國正 2ETF*,讓投資人有更多選項,台新 MSCI 中國正 2ETF 經理人王嘉豪表示,陸股歷經 2018 年的大幅修正,上証指數的股價淨值比與本益比處於近十年最低範圍內,且在低檔區整理已久,未來向上機率高於向下機率,投資人可以利用台新 MSCI 中國 ETF 陸續布局,或是在超跌時,用台新 MSCI 中國正 2 進場賺取倍數效果。

根據 JPM 針對中國境內的投資情緒指數顯示目前投資人對於中國市場的投資情緒已經從極度悲觀開始復甦。王嘉豪指出,目前市場仍然謹慎看待中國景氣與貿易談判進度,中國上半年出口數據仍有下行風險,不過,中國官方預料將持續加大維穩力道,2019 年有財政施展空間,包含降低增值稅率、擴大個人稅抵等措施,中國人行也在 2019 開年即宣布降準 1 個百分點,釋出資金 1.5 兆人民幣

王嘉豪進一步指出,2019 年是陸股進一步國際化的里程碑,除了 MSCI 建議提前在 9 月將 A 股納入市值提升至 20%;富時指數也將在 6 月開始分三階段納入 A 股,標普道瓊指數預計在 9 月納入 A 股市值 25%,初步估計將有近 700 億美元流入陸股,其中光是追蹤 MSCI 指數的 ETF 與主動型基金預計將流入 587 億美元。

王嘉豪表示,中國基本面雖有放緩疑慮,但在政策與資金的催化下,中國市場仍大有可為,採用 ETF 投資可避免選股風險,且具有流通性佳與管理費較低的優點,頭資人可做為理財工具之一。

*追蹤指數為 MSCI 中國自由投資單日正向 2 倍指數
【指數統計資料僅供參考,不代表本基金之實際報酬及未來績效保證。】

【台新投信 獨立經營管理】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或簡式公開說明書) 及風險預告書。
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或至本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本基金非完全投資在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基金主要投資地區包含香港、美國及大陸,投資人須特別留意其特定之政治、經濟及市場等投資風險,其可能因非經濟因素或產業循環導致價格劇烈波動,或產生流動性不足風險,而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投資人交易前應特別注意:
1. 本基金具有槓桿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本基金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本基金以追求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及特性。
2. 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以追蹤 MSCI 中國外資自由投資單日正向 2 倍指數績效為目標,其投資策略係透過每日重新平衡機制 (Daily Rebalancing),使本基金投資組合之整體正向曝險,能貼近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百。
3. 本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4. 本基金所追蹤標的指數之報酬率表現僅限於單日,投資人若持有超過一天,在每日複利計算效果機制下,標的指數累積報酬可能會與 MSCI 中國外資自由投資指數累積報酬之相對應正向倍數產生偏離。關於複利效果的釋例說明如下,詳細釋例請見基金公開說明書。

5. 除臺灣證交所另有規定外,投資人首次買賣槓桿指數股票型基金,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所訂定之適格條件,並應簽具與臺灣證交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告書,始得交易。如因前述法規或相關法令修訂者從其規定。所訂之投資人適格條件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 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 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 (售) 權證成交達十筆 (含) 以上。3. 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 (含) 以上。4. 有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或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進成交紀錄。
6. 有關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包括交易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 (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將影響基金追蹤表現,並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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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MSCI 並沒有保薦、承兌、或推銷其中提及的本基金或受益證券,並且 MSCI 不會對任何本基金或受益證券或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根據的指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相關 MSCI 之指數免責聲明請見基金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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