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碳:本公司向關係人中欣開發(股)公司購買前鎮獅甲段土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0 17:46
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419-4地號;建物:無
2.事實發生日:104/3/20~104/3/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38.44平方公尺(折合11.63坪);
建物面積:無;
土地交易金額為新台幣10,525,15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與中欣公司之最終母公司均為中國鋼
鐵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本公司參與中欣公司之「中欣前鎮住宅大樓」合建案,提供配售本公司
員工住宅所需之土地,故需與中欣公司進行本筆交易;本公司與中欣公
司之最終母公司均為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民國88年2月1日以每坪新
台幣11萬元向關係人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購置。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中欣開發公司於民國88年2月1日以每坪新台幣11萬元向關係人中國鋼鐵
股份有限公司購置,本公司與中欣公司之最終母公司均為中國鋼鐵股份
有限公司;。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清單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付款,付款金額:新台幣10,525,150元;本公司同意本標的土地全權委託
中欣公司進行「中欣前鎮住宅大樓」合建案。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議價;參考鑑價公司之鑑價報告及交易標的物周邊行情;並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每坪價格新台幣1,06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謝典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與關係人合建集合住宅。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4年3月20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04年3月20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本公司關係人
中欣公司訂約取得不動產時間距本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故不適用申報
準則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應評估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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