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10/222.公司名稱:台泥(貴港)水泥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台泥(貴港)水泥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將原資金貸與貴港台泥東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之人民幣1.16億元債權轉作股本。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轉作股本後,貴港台泥東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之註冊股本自人民幣1仟萬元增為1.26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