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申請加入APEC 跨境隱私保護體系 已通過第一階段審查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國發會陳主委美伶今 (21) 日宣布,正式接獲 APEC 通知,申請加入 APEC 跨境隱私保護體系 CBPR,通過第一階段審查。

cover image of news article
國發會陳主委美伶宣布申請加入APEC 跨境隱私保護體系通過第一階段審查。(鉅亨網資料照)

陳美伶表示,面對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 即將自今年 5 月 25 日正式實施,全球促進資料流動及隱私保護趨勢已然形成;APEC CBPR 體系相較之下,不若歐盟 GDPR 嚴格,APEC 也正在力推與歐盟 GDPR 接軌互通,台灣若能加入 CBPR 體系,將有助業者進一步整備符合歐盟的標準。


APEC CBPR 體系為美國在 APEC 力推跨境隱私保護制度,目前除美國外,已經有墨西哥、日本、加拿大、韓國、新加坡等會員體已經完成加入程序,香港、紐西蘭、澳洲與菲律賓等也已經提出申請,目前正進行審查程序。

國發會指出,今年 3 月 8 日在 APEC 第一次資深官員會議正式宣布申請加入 APEC 跨境隱私保護體系 CBPR,且遞出申請文件;加入 APEC 體系,有 3 階段程序,第一階段須將個資執法機關取得 APEC 認證,第二階段則須將個資保護體制進行說明,通過 APEC 審查認可後,第三階段才能指定認證機構。依據他國經驗,完成前面兩個階段,最快須花費至少 1-2 年時間,目前進度可說是相當順利。

陳美伶表示,美國除在 APEC 力推 CBPR (cross-border privacy rules) 外,同時也已經跟歐盟洽談「隱私盾 (Privacy Shield)」協議,以因應歐盟將在 5 月 25 日正式生效的嚴格的一般個資保護規定 GDPR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另外,日本也正與歐盟洽談雙方個資介接規定的作法。

她指出,台灣因尚無法與歐盟洽談個資制度介接,如能加入要求較歐盟 GDPR 寬鬆的 APEC CBPR 制度,應可協助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業者,逐步建構個資保護制度,降低受國際個資保護規定要求的衝擊;同時歐盟設計可由國家取得認證資格 (適足性認定),企業可不需個別取得歐盟認證。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