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隆:獨立董事對董事會決議事項表示反對及保留意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0 17:40
第二條第44款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7/05/10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溫文超獨立董事及白志中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案由三:本公司擬活化資產雲林縣古坑鄉土地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獨立董事溫文超表示反對「公司擬活化資產雲林縣古坑鄉土地案」。
獨立董事白志中表示反對「公司擬活化資產雲林縣古坑鄉土地案」。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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