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資新光海航人壽償付能力不足 大陸保監會責令停止新業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24 09:00
和訊保險訊息 保監會昨日對新光海航人壽發布監管函,因償付能力不足問題責令其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開展新業務。二季度末,新光海航人壽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79.71%,償付能力溢額-1.32億元,屬於償付能力不足類公司。
新光海航人壽成立於2009年3月,台灣新光人壽與海航集團各出資50%,總部位於北京。據台灣媒體報導,這是臺資保險公司在大陸的首次遭禁,原因或系海航集團遲遲未完成2.5億人民幣的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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