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7/04/0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內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尚未簽訂。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擬提供平台銷售貨物。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業績具有正面效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高本公司營收。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