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新國際: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七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3-21 18:40
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1號4樓(南港軟體園區育成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一○六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監察人審查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決算表冊案。
第二案:一○六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第一案: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第一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二)受理期間:107年4月9日至107年4月19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凡有意
提案之股東務必請於民國107年4月19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處所:力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
128巷15號6樓)
(四)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五)股東會召開時間為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點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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