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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三讀過關〉調高4項扣除額 全台542萬戶受惠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2018-01-18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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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案三讀通過,月薪不到3萬元可免繳稅。(鉅亨網資料照)

農曆年前立法院送出減稅大紅包!攸關全民稅改的所得稅法部分修正草案於今 (18)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包括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 4 項扣除額,而調整後,社會新鮮人月薪 3 萬元、雙薪家庭年薪 81.6 萬元、雙薪 4 口年薪 123.2 萬元,均可免納所得稅,估全台 542 萬戶受惠。

根據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綜所稅標準扣除額由 9 萬元提高為 12 萬元 (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 12.8 萬元提高為 20 萬元,增幅達 33% 至 56%;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由 2.5 萬元大幅提高為每人 12 萬元。

而若依照上述扣除額調整,社會新鮮人年薪 40.8 萬元 (即月薪 3 萬元以下)、雙薪家庭年薪 81.6 萬元、雙薪 4 口之家 (扶養 2 名 5 歲以下子女) 年薪 123.2 萬元,可免納所得稅。此外,也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為 40%,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 1 千萬元部分適用 45% 稅率級距。

至於個人股利所得計稅方式可按下列 2 種擇一擇優適用,包括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 8 萬元為限,全年股利所得約 94 萬元以下者可抵稅或退稅;或是選擇股利按 28% 稅率分開計算稅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營所稅率部分,則由 17% 調高為 20%,課稅所得額未超過 50 萬元之營利事業,採分年調整,2018 年稅率為 18%、2019 年度稅率為 19%,2020 年以後始按 20% 稅率課稅。

另外,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 10% 調降為 5%;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由 20% 適度調高為 21%,並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刪除營利事業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相關記載、計算與罰則,以簡化稅制稅政。

財政部表示,本次整體稅收損失約 198 億元,不過透過整體投資工作稅制環境改善,將可創造就業,增加國民所得,增裕稅收,此稅改修正案將於 2018 年施行,民眾於 2019 年 5 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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