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6/12/212.捐贈原由:為繼續推動全民海洋文化教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3.捐贈金額:新台幣29,992,696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陽明海運文化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