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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107年1月14日到期,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規定,該轉換公司債自107年1月5日至107年1月14日停止轉換,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107年1月15日)終止上櫃買賣。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日之始日(107年1 月 5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07年1 月3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四、本公司將於債券到期日後,統一於107年1月24日將款項以匯款或寄發支票方式交付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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