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建設:公告本公司取得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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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前鎮區興南段16號土地
高雄市小港區坪松段21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6/12/20~106/12/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前鎮區興南段16號土地,面積6,220.08平方公尺,折合1,881.57坪,
平均每坪單價約46.3萬,標購金額為新台幣8億7,180萬元
小港區坪松段21號土地,面積4,332.39平方公尺,折合1,310.54坪,
平均每坪單價約16.5萬,標購金額為新台幣2億1,63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高雄市政府,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規定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招標,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預計興建住宅以供出售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年12月20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6年12月20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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