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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梧棲區市鎮南段133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6/8/9~106/8/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依實際分割後面積計算買賣總價款)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廣植資產顧問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原於106年8月9日簽約之交易對象為自然人,後經買方依土地買賣契約書第六條:「辦理
產權移轉登記時,有關權利人名義得由甲方(買方)自定…」,買方指定由廣植資產顧問有
限公司辦理土地登記)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2.4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次付款:簽約10﹪,新台幣67,000,000元整
第二次付款:用印10﹪,新台幣67,000,000元整,於土地分割登記完成三日內支付
第三次付款:完稅10﹪,新台幣67,000,000元整,於本案買賣土地增值稅單核發後三日內
支付
第四次付款:尾款70﹪,新台幣468,468,195元整
(依實際分割後面積計算買賣總價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參考市價並經雙方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駿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86,000元/坪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邱仕皇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4)中市地估字第00007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山石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交易總金額1%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活化公司資產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更正公告「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
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及「交付或付款
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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