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公告本公司暨主要子公司106年11月份自結合併稅後盈餘相關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08 18: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2/08
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暨主要子公司106年11月份自結合併稅後盈餘相關資訊
(未經會計師查核)
公司名稱 單月稅後盈餘 累計稅後盈餘 累計每股稅後盈餘
新光金控 5.10億 118.52億 1.12元
新光人壽 3.50億 77.82億 1.34元
新光金保代 0.04億 0.52億 52.32元
新光銀行 3.34億 37.39億 1.01元
新光投信 0.02億 0.27億 0.68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光人壽未適用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機制之累計11月
稅後每股盈餘(EPS)分別為1.06元及1.22元。
(2)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光人壽不含收回不動產增值利益特別準備金機制之累計11月
稅後每股盈餘(EPS)分別為0.48元及0.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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