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積電工程師涉竊營業機密 一審判一年四月緩刑四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1-30 09:16
台積電離職徐姓工程師被控在任職期間,非法重製台積電 28 奈米重要製程文件,並準備跳槽上海華力微電子。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意圖在中國地區使用未經授權產品、觸犯營業祕密罪,判處徐姓工程師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四年。(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徐姓工程師在台積電工作時間長達六年,在職期間,徐姓工程師的工作內容,與 28 奈米製程完全無關,但徐姓工程師在離職前,卻影印 28 奈米製程重要文件資料。台積電發現後,今年初已將徐姓工程師他解僱,並報請檢調偵辦;另外,台積電也行文上海華力微公司,通知不得使用不法取得的台積電營業秘密。
全案檢方調查指出,徐姓工程師於任職期間非法重製有關台積電 28 奈米重要製程文件,並已接受上海華力微的工作邀約,而華力微目前正全力發展 28 奈米製程晶圓代工業務;檢方偵查後,認定徐姓工程師所為已觸犯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意圖在中國非法使用營業秘密罪,檢察官也將徐姓工程師提起公訴。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則是判處被告徐姓工程師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得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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