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1/2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昂寶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經董事會決議盈餘分派人民幣200,000,000元,扣除中國大陸境內收取之相關稅費,餘額全數匯回母公司On-BrightElectronics(HongKong)Co.,Ltd.。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元):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