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晶能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聲請重整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1/1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財務困難,董事會決議向法院聲請重整,以求公司重建更生
,保障員工工作及股東權益。
3.因應措施:
於106年11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整。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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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6/11/1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因財務困難,董事會決議向法院聲請重整,以求公司重建更生
,保障員工工作及股東權益。
3.因應措施:
於106年11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整。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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