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案〉聯貸案調查報告出爐 建議撤職第一金董座蔡慶年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2017-11-02 16:45
慶富造船 205 億元「獵雷艦」聯貸案持續延燒,行政院為此成立專案小組,並於今 (2) 日下午公布調查結果,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指出,國防部採購過程與一銀聯貸過程分別有 5 大缺失,且國內各聯貸債權銀行可能的損失高達 201 億元,針對後續處分,專案調查小組建議將第一金控董事長蔡慶年撤職。
施俊吉表示,一銀聯貸案額度為 205 億元,國內各銀行最大可能損失金額為 201 億元,其中,參與獵雷艦聯貸案的行庫,最大可能損失 125 億元。
施俊吉指出,一銀在辦理聯貸案的徵信、授信與貸後管理上有 5 大缺失,第一,一銀並未確實評估慶富的資金缺口與還款能力,且聯貸條件要求慶富增資,可見核貸當時就已經預見慶富資金會有缺口,也未評估慶富未來十年的現金流量預估是否合理、未針對現金來源確實查證,以至於聯貸案核准一年後就發生重大違約。
第二,依照聯貸合約,慶富必須在今年以前增資 40 億元,但一銀並沒有要求慶富提供增資計畫,導致日後部分增資款項來自一銀本身額外的貸款,不僅增加一銀信用風險,也顯示其在控管上明顯出現缺失。
第三,慶富曾向臺灣銀行、兆豐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與合庫銀行籌組聯貸案,但兆豐銀行評估認為,對造艦有不確定性,不同意借款,而一銀並未對兆豐的疑慮予以重視,另一方面,船廠為造艦基本設施,依照契約來看,慶富首次動用資金後 3 年內,就應該在高雄興達港建造完成,且完工後應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給聯貸管理銀行,但一銀貸款發放後,也未確實追蹤船艦與船廠的建造進度。
第四,一銀未確認慶富採購供應商是否依照「國防部訂購軍品契約」及「獵雷艦採購契約附加條款」規定辦理,明顯有缺失。
第五,一銀並未查證相關交易真實性就撥款,其中,慶富有 3 家供應商營業地址在香港,而香港並非契約上的船艦或武器設備供應地區,且慶富採購交易匯出款項的入帳帳戶與賣方所在國香港不同,資金反而流向新加坡與澳門等地的 5 個可疑人頭帳戶。
針對後續處分,施俊吉表示,專案調查小組建議將第一金控董事長蔡慶年撤職,並請財政部與金管會依照規定,追究一銀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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