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公告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相關事項(停止過戶日前之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本公司於106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850,933,210元,銷除 已發行股份85,093,321股,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9月22日金 管證發字第1060036111號函申報生效,復經臺北市政府106年10月17日府產 業商字第10659411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換股作業計畫書並經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10月20日臺證上一字第1060019962號函核准在 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東華合纖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項目: 1.聚丙烯腈合成纖維、聚丙烯腈梳毛條之製造及內外銷 2.生產「聚丙烯腈紗」內外銷 3.聚脲酯系纖維及其原料之製造、加工及內外銷 4.其他除特許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6號9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九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 (五)本公司章程訂立於58年12月26日,期間歷經40次修正,第40次修正於105年6 月24日。 (六)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 2,638,552,610元,分為263,855,26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得分次發 行;已發行股數數額為131,927,63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19,276,300 元。 (七)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新台幣468,343,090元,分為 46,834,309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減資總額及條件: 1.本次減資新台幣850,933,210元,共計銷除股份85,093,321 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 2.減資比例: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冊所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分 別計算,每仟股減少645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舊有 價證券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成整股,未辦理拼湊或拼湊 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 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由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認購之。 (九)本次減資用途:彌補虧損。 (十)茲訂定106年9月30日為減資基準日。 (十一)換發時程 1、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06年11月15日。 2、減資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6年11月16日至 106年11月24日。 3、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06年11月19日。 因最後過戶日106年11月1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於民國106年11月 17日16:0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 106年11月1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6年11月20日至106年11月24日。 5、減資換股基準日:106年11月24日。 6、有價證券換發日:106年11月27日。 7、新有價證券上市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買賣日:106年11月27日。自新 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十二)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 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 辦理登錄及交付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 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 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 印本乙份、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 手續。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 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股票換發處所: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 02-2381-6288。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 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四、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