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泰精密: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函,將依法行使歸入權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15 19: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15
2.公司名稱:捷泰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來函,通知本公
司大股東賈文中暨配偶張九藕及其利用金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富貴投資開發股份有限
公司名義,於105年7月29日至106年4月21日間買賣本公司股票,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
計算,交易獲利股數為2,984,000股,依法計算獲有差價新台幣23,574,011元,本公司應
依法行使歸入權。
6.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或監察人將依法對該大股東行使歸入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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