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光:本公司106/02/15之資產減損重大訊息公告,因引用國際會計準則號碼錯誤,修正為「本公司配合會計原則,依IAS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規定,認列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06 16:4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06
2.公司名稱: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6/02/15之重大訊息公告,因引用國際會
計準則號碼錯誤,原公告內容「本公司配合會計原則,
依IAS36號資產減損公報規定,提列資產減損」,修正為
「本公司配合會計原則,依IAS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
量規定,認列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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