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ke不再無法管北市訂定罰則及權利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9-06 14:01
標榜隨租隨還的 OBike 進駐台灣後,引發許多民怨,為了管理共享單車等運具,「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出爐,將針對共享運具的投放車輛數訂定權利金,另外也會訂定共享運具的數量上限;制定違規營運、違反許可事項的罰則。這個自治條例還需要通過議會審查。(林麗玉報導)
全球共享經濟,不過共享卻因為欠缺管理,衍生許多亂象,以標榜隨租隨還的共享單車 OBike 為例,數千輛車輛投放台北市之後,衍生許多民怨,包括共享單車隨便亂停、還有佔用機車停車格、單車格位等,引發民眾不滿,交通局也積極拖吊違規的共享單車。為了解決無法可管,能將共享運具納入政府管理,台北市交通局研議多時的「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出爐,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王湮筑說,北市府將訂定共享運具的使用權利金,以 OBike 為例,會以投放的車輛數訂定使用權利金費用,甚至投放的數量上限、區域也都會有所限制,以投放一輛 OBike 為例,權利金初估每年每輛約一千元以下。
科長王湮筑說,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文一共 18 條,會規劃共享運具的專用服務區、收取使用權利金及限制投放車輛數等進行管理,並且制定違規營運、違反許可事項等的罰則。自治條例草案 9 月 6 日會在市府刊登公報及預告 7 天,歡迎各界提供意見,等修正後,草案會依程序提送市府法規委員會討論及市政會議審議後,再送由市議會審議,並經議會三讀通過後始得以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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